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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李芳兰
目前,校园内的各种网络投票比赛风靡盛行。“XXX小朋友正在参加XX活动,给我孩子投一票吧!”朋友圈内这样的“求投票”信息每天都在刷屏。
随着互联网行业飞速发展,人们与互联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的同时,“网络投票”也频繁地走进人们生活领域。“网络投票”作为一种新型投票方式,被广泛应用于群众满意度、文艺评选、商界人物评选等,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的各种投票拉票也渐渐多起来。
当今铺天盖地的网络投票,远不止表面上看来那么单纯,看似简单和公平的网络投票,幕后也有一些相关的“人情味”存在。在网络拉票过程中,利用亲友、同事、同学等关系“吸人情票”,而投票者不管认不认识,碍于情面不得不关注公众号为之投票。或是投票人经常在不了解“评先评优”对象的相关情况下,被动地行使了投票权,给“先进”和“优秀”注入了“水分”。碍于情面,人们或许习惯给“最美”“最优”“最佳”投票。但当投票拉票现象变得扭曲,我们不禁要质疑“网络投票”的意义何在。
启用网络投票的初衷是为了扩大公民的参与面,传递更多社情民意,而在实际操作中却背离了初心,已经成为滋生形式主义和虚假作风的“温床”。
如何严格规范运用好网络投票?笔者认为,要严格规范网络投票机制。相关职能部门应探索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和处罚措施,如对网络投票实施审批备案制度。对发起者的相关资质根据评选内容作出硬性要求,对规范投票过程作出硬性规定,对违反规定的个人采取关停账号等。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,引导网民理性参与网络投票活动,网络投票“评先评优”应坚持“只唯实,不唯票”,将网络投票结果作为重要参考而非唯一决定依据。在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原则下,审慎运用多种考评手段,从而将荣誉合理授予应得者。